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龙里县昀汐农家乐
联系人
姜海琴
联系电话
18685313136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山镇龙山社区岩底组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