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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時召回缺陷車輛 福特吃高額罰單

商用車之家訊:  因未能及時告知消費者并召回存在缺陷的車輛,福特汽車公司已同意支付1735萬美元罰金,與美國交通安全監(jiān)管部門達(dá)成和解。

  因未能及時告知消費者并召回存在缺陷的車輛,福特汽車公司已同意支付1735萬美元罰金,與美國交通安全監(jiān)管部門達(dá)成和解。


據(jù)《底特律新聞報》8月1日報道,由于油門踏板存在“粘連”現(xiàn)象可能導(dǎo)致汽車自動加速,福特汽車公司去年召回40多萬輛2001至2004款福特翼虎汽車。但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認(rèn)為,福特汽車公司召回不及時。1735萬美元罰金也是按規(guī)定可以開出的最高額罰單。


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說,“汽車召回是一件嚴(yán)肅事情,關(guān)乎汽車消費者安全”。報道說,福特汽車公司7月26日支付了這筆罰金。不過,支付罰金不能使福特汽車公司免于可能的民事或刑事責(zé)任。


去年12月,因未能及時召回存在安全隱患的雷克薩斯汽車,日本豐田汽車公司被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處以同樣高額罰單。2010年至2013年,豐田汽車公司共涉及四起未能及時召回事件,累計遭罰超過66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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